分公司開戶需要哪些手續?
2023-01-03 16:11:17 閱讀(336)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來詳細介紹一下分公司開戶需要哪些手續這一塊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分公司開戶需要什么手續
分公司可以獨立核算財務,所有收支單獨記帳,單獨在當地報稅。分公司是獨立核算的,必須開立基本戶。獨立核算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經營。銀行開戶是獨立核算的條件之一,開戶需要的資料包括:
1、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國稅證、地稅證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不是法人,還需要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還有法人的授權委托書。
5、公司公章及銀行印鑒章(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私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有章程嗎
分公司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也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務的分類及地域范圍,釆取設置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注意:分公司雖不具獨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訴訟法》第49條和《民訴意見》第40條,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資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獨立的締約能力。
最好不要開分公司,因為分公司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并且所有的事情都要受總公司的管轄,如果你的朋友不想受總公司管轄,只是想和你合作,也想要賺錢,那么注冊一家合伙企業就好了,希望上面的內容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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