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法定代表人要承擔哪些責任?這些你知道嗎
2022-11-30 14:04:46 閱讀(213)
公司注冊法定代表人指代表公司行使最高權利的具體人,很多的人都不知道公司注冊法定代表人要承擔哪些責任,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來詳細介紹一下這一塊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公司注冊法定代表人要承擔哪些責任
1、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如實出資、濫用法人代表職權侵害公司利益的,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掛名法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掛名法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公司的對外債務一般由其自身承擔,但掛名法定代表人有濫用權利行為的,要承擔連帶責任;公司違法,掛名法人知情或參與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
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么情況下不能當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正在被執行刑法或者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人;
4、因犯有貪污罪、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是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人;
5、因犯有第四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滿三年的人;
6、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滿五年的人;
7、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長、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8、擔任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9、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人;
10、符合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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