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2022-04-08 15:18:17 閱讀(190)
專利是很重要的個人權利,所以法律對于專利的申請的相關規定是很嚴格的,有些行為甚至會導致視為申請人放棄專利權,下面萬商云集小編就給大家 詳細的介紹一下。
一,放棄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專利是很重要的個人權利,所以法律對于專利的申請的相關規定是很嚴格的,有些行為甚至會導致視為申請人放棄專利權,那么,放棄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呢?放棄專利權的情形具體如下:
1、專利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后,申請人在規定期限之內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專利局會在期滿后一個月內向申請人作出通知,并指明恢復權利的法律程序。自該通知發出之日起四個月期滿,專利局未收到恢復權利請求的,專利申請案卷將被轉人失效案卷庫。
2、對于發明專利申請,在將專利申請案卷轉人失效案卷庫前,在專利公報上公告該發明專利申請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
3、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申請人未繳納或未繳足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和授權當年年費的,或者對于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人未繳納或未繳足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授權當年年費和除授權當年外各年度申請維持費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已繳納上述費用但未繳納專利證書印花稅的,無法領到專利證書,但專利權授予的登記和公告程序照常進行,待補繳專利證書印花稅后專利證書將補發給申請人。
二、相關法律規定
《專利法》
第九條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后,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并予以公告。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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