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軟件著作權取得方式,可根據以下情況做判斷
2020-09-01 11:29:27 閱讀(899)
軟件著作權取得方式與一般作品著作權一致,都只有兩種取得方式。一種為原始取得、一種為繼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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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件著作權取得方式:原始取得
定義;指軟件著作權權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權利為取得基礎,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原始取得所獲得的著作權是完整的著作權,包括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全部著作權的權能。
以下三種情況為軟件著作權的原始取得:
1. 自然人因創作行為取得著作權;
2. 法人等組織因法律規定取得著作權。就法人等組織而言,它們在主持體現其意志的創作活動的情況下,可以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原始性獲得著作權。
3. 自然人或法人等組織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權。
■ 軟件著作權取得方式:繼受取得
定義:指權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權利為基礎的派生性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繼受取得的著作權是部分的著作權,即僅涉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除非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以下三種情況為軟件著作權的繼受取得:
1. 因約定取得
2. 因繼承取得
3. 因法律規定取得
■ 軟件著作權繼承取得方式:
1. 軟件著作權的繼承指軟件著作權人死亡后,由其繼承人繼承除署名權以外的權利。
2.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五條軟件著作權屬于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在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內,軟件著作權的繼承人可以依照《中牮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法條例第八條規定的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權利。
目前我國法律規定中,僅有兩種軟件著作權取得方式,分別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可在萬商云集平臺查看。
- 本文關鍵詞:
- 軟件著作權